1950年9月,电力职工学校成立于北京西城区大盆胡同,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1年9月,电力职工学校迁往天津,成为天津工业学校之“一部”。
1952年6月,电业职工学校在北京西直门外广通寺旁建立新校区,9月,电业职工学校由天津回迁新校区并更名为北京电气工业学校,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1953年5月,北京电气工业学校更名为北京电力工业学校,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
1953年10月,北京电力工业学校更名为北京电力学校,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管理。
北京电力学院时期
1958年10月4日,北京电力学院成立于西直门北下关。北京电力学校改为北京电力学院之中专部,次年中专部变为相对独立和北京电力学院共同隶属中央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直管,并由电力学院代为管理。
1959年2月21日,北京电力学院隶属水电部管理。
1960年10月15日,北京电力学院在北京海淀清河小营四拨子新建新校区并于1960年2月迁入清河校区,隶属水电部管理。中专部彻底分离留在原处并再次启用北京电力学校校名。
1961年9月始,原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发电厂电力网及其电力系统,高电压技术,动力经济与企业组织3个专业的教职工41人、学生230人以及教学设备等整体转入北京电力学院,后又有发电、电自合高压的10名研究生转入成为北京电力学院首批研究生。1964年,北京电力学院高电压技术和电厂化学专业整体并入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1965年8月25日,学院接纳4名越南留学生来校学习,开始了留学生培养工作。
1969年11月7日,因配合国家战备需要,北京电力学院迁至河北邯郸岳城水库,北京小营剩余部分成立留守处,通信兵419部队入驻小营校区。
河北电力学院时期
1970年10月,经河北省同意,学院由邯郸迁往保定,改名为“河北电力学院”。由水电部和河北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
1977年8月,全国恢复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学院开始招生。
1978年2月,学院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华北电力学院时期
1978年9月,河北电力学院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学校由水电部和河北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
978年,华北电力学院恢复招收研究生。
1979年2月5日,水电部批准在北京清河小营旧址尚存校舍成立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该部由华北电力学院和水电部电科院院合办以华北电力学院为主。
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后,华北电力学院于1982年9月获批首批3个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电厂工程、理论电工)的硕士授予权。学校于1984年始招收首批工程硕士。
1981年11月1日,按照水电部批示精神成立成人教育函授部,1991年开始成人教育生授予学士学位。
北京动力经济学院时期
1983年12月27日,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学院由水利电力部与北京市双重领导,以水利电力部为主。
1987年6月5日,学校决定在昌平县朱辛庄征地250亩。
1988年,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成立朱辛庄新校址建设指挥部。
1990年1月,新校舍基建工程举行奠基典礼,开始建设。
1992年10月22日,在朱辛庄举行“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更名为“北京动力经济学院”暨朱辛庄新校区一期工程落成典礼,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能源部副部长史大桢等有关领导出席。10月30日,国家教委致电能源部,同意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更名为北京动力经济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时期
1995年9月,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成立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保定,并分设北京部分。
2003年3月,华北电力大学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并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七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董会与教育部共建。
2005年9月,华北电力大学被正式列入国家“十五”“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
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华北电力大学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2011年7月,该校“电力科学与工程”被正式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行列。
2011年9月,教育部批准华北电力大学等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9月22日,该校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截至2014年,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可再生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十大学院。
现任校长:刘吉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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