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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毕业证样本成人学位証样本举办“高校教师聘任制度及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题培训


11月20日下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毕业証样本在迎宾楼报告厅举办“高校教师聘任制度及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题培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副校长窦贤康作培训。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成员,全校处级干部参加培训会。

校长王焰新主持。

窦贤康首先介绍了中科大概况,通过一组组精确的数据对中科大教师、支撑和管理三支队伍的建设情况作了详细阐述,与与会人员分享了中科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实施的途径和办法。语言简练、风趣幽默,赢得与会人员阵阵掌声。

与会人员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踊跃提问,窦贤康一一做了解答。
中国地质大学前身为北京地质学院。1952年,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院
中国地质大学历史沿革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院系调整。由北京大学地质系、清华大学地学系地质组、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地质工程系、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采矿系地质组以及西北大学地质系本科3个班的学生(46名)等著名大学的地质系、科合并而成立北京地质学院。是当时著名的八大学院之一。
1952年7月14日,成立了北京地质学院筹备委员会,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四光任筹委会主任。[2] 1952年11月1日,在北京端王府夹道举行了北京地质学院首届开学典礼,教育部副部长曾昭伦、地质部部长李四光、北京大学副校长汤用彤教授等各部门的代表出席了大会并讲了话。李四光同志在讲话中说:新中国办起了惊天动地的事业,航空学院是惊天,地质学院是动地。你们就是动地的勇士……你们是新的土地公公,土地婆婆,我代表地质部向你们祝贺。
学校决定其为北京地质学院的“校庆日”。 1952年12月24日,政务院任命红军老干部刘型为北京地质学院首任院长,著名地质学家、中国地质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尹赞勋教授任副院长。学校实行校长负责 学校行政及其他主要行政负责人是: 教务长尹赞勋(兼) 副教务长张席禔、李广信。学校总务长陈子谷,副总务长杨遵仪。
建校初期,学校分别在北京沙滩(原北京大学地质馆)、端王府夹道(原北京大学工学院)和河北宣化地质学校三处办学。1954年后陆续迁入北京西北郊学院路新校址。据1952年11月15日统计,北京地质学院有教授、副教授29人,讲师15人,助教94人,职员116人,工友175人,教职工总计429人。在校学生1527人(其中新生1188人),毕业生31人。
1958年10月20日,地质部批复,同意北京地质勘探学院改名为"北京地质学院"。
建院初期,学校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和地质调查所汇聚了一大批优秀教师。讲师以上的教师,绝大部分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大学和西南联大,许多人长期在上述名牌大学任教,其中有16人在20世纪20—40年代赴欧美深造,这些学者在欧美学习到了先进的地质理论和研究方法,到北京地质学院后又向来华的苏联专家学习到了先进的理论和方法,兼容并蓄,结合北大、清华、北洋等院校地质系的教学经验和方法,使北京地质学院的教学工作从建校开始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和较高的起点,使其能在50年代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并为学校后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60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决定,北京地质学院新增加为全国重点院校。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陷入全面瘫痪状态。1968年8月25日,工人、解放军宣传队进驻学校,接管了学校的全部工作,进行大批判、大联合、成立革命委员会、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等所谓的“斗、批、改”,知识分子受到严重摧残,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从1969年11月15日起,千余名教职工被送往江西省峡江县仁和公社“五七”干校接受“再教育”。1966年至1970年的5年时间中,学校停止招生。1970年,北京市原有的46所高校中,有13所被迫外迁,其中以地矿、农林院校为主,北京地质学院为受害学校之一,学校进入了动荡、颠沛流离状态。在仓促的搬迁中,仪器、图书资料、标本、教学文档等损失惨重。
1970年9月18日,国家地质总局在《关于北京地质学院迁往湖北江陵基本建设的批复》中同意将拟迁往湖南石门县建校计划改为迁往湖北江陵县。征地面积为江陵县城东门内约435亩地,建校规模按5个系13个专业、学生
温家宝总理在母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演讲[4]2000人、教职工1700人进行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6 220平方米,总投资初步估计约811?4万元,两年建成。学校更名为湖北地质学院。此间,学校形成了四点办学的格局:江陵校本部(教职工549人)、丹江“五七”地质队(教职工231人)、江西“五七”干校(教职工561人)、北京留守处及机工厂(教职工347人)。
1970年春,学校开始招收工农兵学员,共220名。其中,综合找矿专业111名,金属物探专业39名,石油地质专业26名,工程地质专业44名。分别在丹江“五七”地质队(校办队)和江陵校部(借石油研究大队部分房舍)进行教学。
1972年8月9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成立湖北地质学院武汉分院的批复:同意湖北地质学院在武汉地质学校的教学点改为“湖北地质学院武汉分院”。9月2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同意湖北地质学院在江陵城东门内建校,征用土地435亩。国家计委地质局决定,武汉地质学校暂不招生,现有校舍除保证地校教职工必要的生活用房外,要尽量借给地院使用。 1972年,学校招收地质力学和英语两个专业新生58人;1973年,招生274人;1974年,招生99人;1975年,招生479人;1976年,招生489人。从1971—1976年,招收的六届“工农兵学员”共计1619人。 1972年底,“军工宣队”全部撤离学校,高元贵被任命为学校“革委会主任”,教职工从湖北江陵、丹江、沙洋3点撤回北京。学校在保证武汉教学改革的同时,在北京很快就承担了相当一部分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科技情报工作。
1975年,学校由湖北江陵迁至湖北省府武汉市,并将原武汉地质学校并入,学校进入恢复重建时期。 为了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在回迁无望的形势下,老院长高元贵带领新校址考察小组,先后奔赴湖北省黄石、大冶、武昌、孝感、蒲圻、咸宁、花园、广水、襄樊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择优选址武汉市。在国家地质总局和湖北省革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方案获准。
1974年7月27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复:同意湖北地质学院在武汉市建校。
1974年12月18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复:同意湖北地质学院改名为武汉地质学院。
1975年4月20日,武汉市革命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批复:武汉地质学院建校地址界定在武昌喻家山和南望山的南麓、华中工学院以西、武汉邮电科学院以东、181厂以北地段。学校开始第二次创业。
1975年8月8日,国家计委、教育部电告湖北省革委会:
武汉地质学院为地质方面的骨干院校,该院全体教职工必须暑假全部迁汉,并安排秋季对几个急需专业招进一部分新生。安排好全部教职工和新招学生用房。
8月中旬,在郑州黄河大桥修复通车后,铁道部为学院安排第一辆专列,将第一批教职工直送武汉,分别寄居在原武汉地校、省委党校、华中农学院、武汉教师进修学院、华中工学院,地跨武汉三镇,实行“乌兰牧骑式”的多点办学。
在办学条件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学校边建设边招生,1975年招收工农兵学员479人,恢复了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矿产地质及勘探、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金属及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找矿、地质力学、探矿工程6个系7个专业。1976年学校又新增应用化学系,设化学分析专业。招收工农兵学员489人。 1977年,邓小平复出后,开始在科学技术与教育领域拨乱反正,恢复了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考试制度。学校当年招生428名。1978年,除恢复“文革”前的原有专业外,又增设了地震地质班和坑探工程班。当年招收新生887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先后为整风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的同志彻底平了反;对“文革”中受冲击的干部、教师落实了政策;同时对所谓“批清”运动中受到错误伤害的一大批师生员工予以纠正,赔礼道歉。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学校建设和发展速度大大加快。1976年2月29日,第一栋教职工集体宿舍楼破土动工。1978年6月抢建教学楼和第一栋学生宿舍楼,当年9月竣工。基本上解决了生活和教学用房急需。到1980年基本完成了建校第一期计划工程。
1986年4月14日,国务院批准11所全国重点高等院校为第二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院校,武汉地质学院跻身于全国33所研究生院之列。学校有权自己审核“地质学”和“地质勘探、矿业、石油”两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试点权等。
学校南迁后,留京的教职工在原来留守处的基础上,经治理整顿,于1978年成立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5年9月9日,地质矿产部决定,将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北京地质管理干部学院和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部合并,成立了“北京地质教育中心”。翟裕生教授任主任。
1987年11月4日,国家教委下发地矿部“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地质大学的批复”。
1987年11月7日,在建校35周年的同时,在武汉和北京学区同时举行了隆重的中国地质大学挂牌揭幕仪式。
1988年4月9日,地质矿产部就中国地质大学领导班子及4个实体做出决定,同时明确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两个管理干部学院,实行校、院长负责制,校、院长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
1988年5月29日,朱训校长主持召开第一次校务会议,决定大学办公室1988年6月1日开始办公,同时启用“中国地质大学”印章,在京汉两地办公。至此,形成”一所大学、两地办学,四个实体,总部在武汉”的特殊结构的联合办学新格局。各实体人、财、物独立或相对独立,可对外独立开展教学、科研、生产经营,而中国地质大学本身也有自己的权益、功能、名誉,这既涵盖各实体的权益、功能、名誉,还增加了新的内容,有的还作了新的调整。中国地质大学发展成一所理工文管齐全,普通成人教育兼有,高等教育个层次配套的、以地质类学科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大学。
1988年7月22日,经国家教委批准,岩石学、 矿物学、 古生物学及地层学、 矿产普查与勘探、 探矿工程5个学科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1997年12月6日,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正式跨入 “211工程”行列。
2005年3月,教育部人事司通知,根据《教育部党组会议纪要〔2004〕第28号》关于中国地质大学不再保留总校领导班子的决定,中国地质大学总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自然免除,原级别待遇不变;位于武汉的大学总部撤销[6] ,武汉和北京两个校区独立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仍然以一个中国地质大学进行整体建设。
2006年,教育部与国土资源部签署文件宣布共同建设中国地质大学。同年,学校申报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得到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中国地质大学正式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一部分。
2008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又成功申报了第二个“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将学校的学科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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