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现有占地面积9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亿元。学院设有9个专业教学系和7个教学部(中心)。学科和专业设置以工程技术类为主,涵盖工、经、文、管、法等5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19个,高职高专专业39个。其中,国家高工专示范专业4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5000余名。学院立足辽宁、面向全国,服务于电力行业、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毕业生始终以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实践技能赢得用人单位的青睐。
沈阳工程学院现任校长: 张铁岩
沈阳工程学院国标代码: 11632
毕(结)业証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8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証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証书编排的序号。2002年学历证书编号扩充至18位(但当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网络教育为7。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会议首先由电力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部分别从培养单位层面和学校层面对2012级研究生培养及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总结。随后,与会的导师代表和有关人员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就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就业工作进行了座谈。
李智副校长在听取了各方的发言后,对学校2012级研究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表示,2012级研究生是学校首届研究生,在学校、研究生部、二级学院和导师的共同努力下,2012级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无论是培养质量还是就业率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要在以后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进一步改进提高,争取培养出更加优秀的研究生。
最后,李智副校长对学校研究生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和要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培养细节,明确研究生部与二级学院权责,以制度规范工作,遇到新情况时要把标准、程序讨论清楚;二是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侧重应用性研究,论文研究成果要有实验数据验证或现场试验支撑;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四是继续做好招生考试和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学校相关文件,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五是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六是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遵循国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和特需项目试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改进研究生培养方案,努力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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