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9〕7号),我校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撤销电子科学与技术、园林2个本科专业。
新增专业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保证基本质量的基础上突出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及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各专业类标准提出的涉及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等定性要求、量化指标作为新设专业的最低要求,扎实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学校将及时落实新增专业的招生和基本建设工作,在政策、条件、经费等各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主动适应形势,通过增设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重点建设优势特色专业,撤销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有序推进专业动态调整,逐步优化专业结构。